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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1年5月-6月社保费用缴纳明细

发布时间:2021-04-28 20:26:34人气:2779

关于2021年5月至6月社会保险费费率动态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合作伙伴: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7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厦府规〔2020〕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我市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现将2021年5月至6月社会保险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按现行的0.5%执行。缴费基数的下限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执行。

(二)工伤保险

由于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减免条件,按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不再按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征收,恢复按原基准费率征收。缴费基数的下限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执行。

此次调整为动态性调整,今后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相关规定标准,我市将适时进行调整。

(三)为感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已在我单位预缴社会保险费的客户无需补足差额,差额费用均由我单位承担。

 

琪渡人资    

2021年5月1日

附一: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附二:厦门市2021年5月-6月社会保险费费率表

厦门市2021年5月-6月社会保险费·非本市户籍

险种

缴费基数

企业部分

个人部分

小计

合计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医疗保险

3488.4

3.0%

104.65

2.0%

69.77

174.4

575.04

养老保险

1800

12.0%

216.00

8.0%

144.00

360.00

工伤保险

1800

0.4%

7.20

0.0%

0.00

7.20

失业保险

1800

0.5%

9.00

0.0%

0.00

9.00

生育保险

3488.4

0.7%

24.42

0.0%

0.00

24.42

厦门市2021年5月-6月社会保险费·本市户籍

险种

缴费基数

企业部分

个人部分

小计

合计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医疗保险

3488.4

7.0%

244.19

2.0%

69.77

313.96

723.58

养老保险

1800

12.0%

216.00

8.0%

144.00

360.00

工伤保险

1800

0.4%

7.20

0.0%

0.00

7.20

失业保险

1800

0.5%

9.00

0.5%

9.00

18.00

生育保险

3488.4

0.7%

24.42

0.0%

0.00

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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